2016年6月20日,ECHA新增1種物質至SVHC物質清單,至此SVHC共有169項物質。
新增的1種物質信息如下:
物質
Subst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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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 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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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 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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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性
Proper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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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用
Examples of u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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苯并芘
Benzo[def]chrysene
(Benzo[a]pyre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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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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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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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T,PBT,vPv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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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有意添加,一般作為其他物質的成分或雜質存在
Normally not manufactured intentionally but may occur as a constituent or impurity in other substan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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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CH法規簡介
REACH是歐盟法規《化學品的注冊、評估、授權和限制》的英文簡稱。法規編號為(EC)No 1907/2006,于2007年6月1日實施。它是歐盟新的化學品法規,被認為是20 年立法中重要的法規,據估計它產生的影響將會是RoHS 指令的12 倍,并將影響全球包括電子行業在內的眾多行業。REACH指令要求凡進口和在歐洲境內生產的化學品必須通過注冊、評估、授權和限制等一組綜合程序,以更好更簡單地識別化學品的成分來達到確保環境和人體安全的目的。該指令主要有注冊、評估、授權、限制等幾大項內容。
REACH要求
REACH主要內容是要求證明日用產品中不含對人體有害的化學物質。因此,凡是在歐盟生產的或者是進口到歐盟市場的日用產品,其中主要是指紡織品,必須通過有害化學物質含量的注冊、檢驗和批準,一旦超過規定的含量就不得在歐盟市場上銷售。
注冊(Registration)
年產量或進口量超過1噸的所有化學物質需要注冊,年產量或進口量10噸以上的化學物質還應提交化學安全報告
評估(evaluation)
包括檔案評估和物質評估。檔案評估是核查企業提交注冊卷宗的完整性和一致性。物質評估是確認化學物質危害人體健康與環境的風險性;
許可(Authorization)
對具有一定危險特性并引起人們高度重視的化學物質的生產和進口進行授權,包括CMR(致癌性、誘變性和生物毒性物質)、PBT(持久性、生物富積和毒性化學物質)、vPvB(高持久性、高度生物富積化學物質)等;
限制(Restriction)
如果認為某種物質或其配置品、制品的制造、投放市場或適用導致對人類健康和環境的風險不能被充分控制,將限制其在歐盟境內生產或進口!
REACH涵蓋產品范圍
歐盟REACH將涉及3萬種化學物質,即歐盟市場上現存的10萬種化學物質的近1/3。檢測將采取漸進的方式,在3、6年或11年間逐漸增加檢測物質的種類,但是在2013年前,將優先檢測有害的或者進口量大的物質。從現在起3年內,將從每年1噸的量檢測起,凡是含有危險物質的產品,如致癌物質、致突變物質和再生產時有毒物質,必須先登記備案、通過檢測。
REACH和SVHC的關系
SVHC簡單的說就是REACH注冊前的一項高度關注物質的物質清單,那么第三方檢測機構常說的REACH檢測其實指的就是高度關注物質SVHC檢測,檢測機構會根據歐盟每年都更新的SVHC清單對產品進行檢測,而這個清單正不斷的增加。
注:SVHC(Substances of Very High Concern)即高度關注物質,來源于歐盟REACH法規,根據REACH第57條款規定,非常高關注度的物質,有嚴重危害的后果。滿足條件的物質,可被放置在一個清單中。該清單的首次發表于2008年10月28日。對于此類物質,按照REACH法規要求需要進行公告,歐洲化學品管理署將根據情況逐步增加SVHC清單中的物質。出口到歐盟的產品必須要進行REACH合規。在私人家庭和工業里最常見的物體是物品,例如家具、服裝、車輛、書籍、廚房用具和電子設備。一個產品可能很簡單,比如一把木制椅子,但也可能是相當的復雜,例如一臺電腦。標測檢測提醒您,REACH法規規定,當產品中含有的SVHC在候選名單中而且重量查過0.1%wt/wt但每年的出口量小于1噸時,出口商就有向ECHA溝通的義務,當產品中含有的SVHC在候選名單中且濃度超過0.1%wt/wt,同時在每年出口到歐盟的產品中SVHC的數量超過1噸,出口商就有申報的義務。
REACH169認證是什么
歐盟《關于化學品注冊、評估、許可和限制法規》(REACH法規)已于2006年12月18日通過了歐盟理事會的終投票表決,并已正式頒布,于2007年6月1日開始全面實施。 REACH取代了歐盟現行的40項法規,成為一套統一的化學品注冊、評估、許可和限制的管理法規。它擁有一套完善的注冊及評估體系,涉及約3萬種化學物質,要求年生產量或進口量達到或超過1噸的所有"現有"或"新"的化學物質都要進行注冊,以提供相關的使用安全性信息。
REACH認證高度關注物質(SVHC清單)發布過程
SVHC清單不斷更新滿足條件的SVHC物質,以候選清單的形式連續發布。自2008年10月28日開始陸續由,歐洲化學品管理署(ECHA)公布
2008年10月28日,ECHA發布批SVHC清單,共15項;
2010年01月13日,ECHA發布第二批SVHC清單(14項),共計29項;
2010年03月30日,ECHA將丙烯酰胺列入第二批SVHC清單,共計30項;
2010年06月18日,ECHA發布第三批SVHC清單(8項),共38項;
2010年12月15日,ECHA發布第四批SVHC清單(8項),共計46項;
2011年06月20日,ECHA發布第五批SVHC清單(7項),共計53項;
2011年12月19日,ECHA發布第六批SVHC清單(20項),共計73項;
2012年06月18日,EHCA發布第七批SVHC清單(13項); 同時,將第二批中的硅酸鋁耐火陶瓷纖維(Al-RCF)和氧化鋯硅酸鋁耐火陶瓷纖維(ZrAl-RCF)整合到第六批SVHC清單中,即,將第二批SVHC清單減少為13項,共計84項;
2012年12月19日,ECHA發布第八批SVHC清單(54項),共計138項;
2013年06月30日,ECHA發布第九批SVHC清單(6項),共計144項;
2013年12月16日,ECHA發布第十批SVHC清單(7項),共計151項;
2014年06月16日,ECHA發布第十一批SVHC清單(4項),共計155項;
2014年12月17日,ECHA發布第十二批SVHC清單(6項),共計161項;
2015年06月15日,ECHA發布第十三批SVHC清單(2項),共計163項;
2015年12月17日,ECHA發布第十四批SVHC清單(5項),共計168項;
2016年06月20日,ECHA發布第十五批SVHC清單(1項),共計169項;
SVHC清單物質新情況
非金屬產品169項檢測
2016年6月20日,ECHA正式公布1種物質作為高關注度物質(SVHC)。至此REACH 法規授權候選清單上SVHC物質已增加至169種,合計15批。
金屬產品66項檢測
如果物品中含有“候選清單”中所列物質,并且含量超過0.1%,則物品的供應商需要向客戶和消費者提供物品的安全使用信息。此外,從2011年6月1日起,該類產品的生產商和進口商,在某些情況下,有責任向歐洲化學品管理局(ECHA)進行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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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l:+86-769-89784423
QQ:130815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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